保險負債改採公允價值衡量,保障型商品成未來主流,12 家金控營收公告延至 15 日
台灣保險業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實施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7 號「保險合約」(IFRS 17)及保險資本標準(ICS 2.0),宣告台灣保險業進入史上最大規模的財務報導與清償能力制度轉型期。金管會表示,這兩項新制的實施將使保險業財務體質更透明,有助於提升整體產業競爭力。
IFRS 17 採公允價值衡量保險負債,改善過去資產與負債衡量不一致的現象,減少利率變動對淨值的衝擊。新制實施後,保險公司的財務報表將更貼近實質經營績效,有助於投資人更準確評估保險公司的真實價值。業界預期,此舉將促使保險業加強資產負債管理(ALM),並推動商品策略朝保障型與短年期方向調整。
ICS 2.0 較現行風險基礎資本額(RBC)嚴格許多,採取壓力情境法評估保險公司的清償能力。金管會已祭出多項誘因措施,鼓勵壽險業者在接軌前完成增資,確保資本適足性達到新標準要求。新制的實施預期將推動產業整合,資本實力較弱的中小型保險公司可能面臨更大的轉型壓力。
因應 IFRS 17 接軌後財務報表編製複雜度提升,金管會同步放寬具保險業子公司的 12 家公開發行金控公司及 6 家保險公司的月營收公告期限,自原本的每月 10 日延至 15 日,給予業者更充裕的財務資料處理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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